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大众创业”升级版的意见》(国家出台相关要求和安排科技部发〔2018〕32号),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创新创业迈向更高水平,2020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将联合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搭建众筹平台,引导聚集政府、市场、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服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比赛安排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比赛分为地方赛、专业赛和全国赛。组织计划见附件。
(1)本地竞争。省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和服务全区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形势下创新创业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地方赛优胜企业将根据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鼓励国家高新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积极举办本地竞赛相关活动,促进“一区一业”发展。
(二)专业竞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筹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科技创新创业专业赛(已优先启动)、大中型企业融合专业赛、产业技术创新赛专业竞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竞赛、技术集成。专业赛重点聚集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创新。专业赛获奖企业将按照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专业比赛作为专项赛事举行,采用线上比赛方式。各专业比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将另行发布。
(三)全国比赛。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工作。分为全国复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比赛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全国半决赛将采用线上评审方式。全国总决赛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线下或线上公开路演的方式进行。
3. 注册
符合大赛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本地赛报名截止日期和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20年7月24日和7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牵头组织地方竞赛,组织协调所辖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做好竞赛推进工作。未独立举办地方竞赛的省份应于2020年6月15日前通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
(二)各地竞赛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模式,鼓励采用线上竞赛方式。
(三)地方竞赛组织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竞赛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并能经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四)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注册的众创空间等单位要积极推动竞赛,精心组织企业参与竞赛,并为参展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企业长效跟踪服务机制。
联系人: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王灿、严天宇
电子邮件:
附件: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科学技术部
2020 年 5 月 25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附录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竞赛主题
科技创新,硕果累累
2、组织架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支持单位: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招商银行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陕西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议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特别支持:招商银行创新创业公益基金
(二)竞赛组委会。
竞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服务,拥有知识产权,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为非上市企业。
3、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含)后注册成立。
5、全国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竞赛。工商登记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创业板组竞赛。
6、入围全国大赛的成长组企业须取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号(登记网址:);初创组企业不需满足这一要求。
7、在前八届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4、本地竞赛工作流程
(一)报名参加。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网址:)报名并报名。报名并统一身份认证后,报名企业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方网站为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为无效的。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4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科技局)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注册材料齐全的企业被确认为合格企业。
确认资格截止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
(2)地方竞争。
1.省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地方竞赛,落实竞赛计划、组织机构、赛事收费等有关事项,加强赛事管理,接受赛事社会监督。坚持活动的公益性质,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与费用。
2、地方赛冠军名称为: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建设兵团)。同时,每个地区可以有一个体现当地特色的子名称。 。
3、地方竞赛采取逐级评选的方式评选优胜企业。初赛要突出项目技术创新的评价指标,竞赛选拔要注重发挥风险投资专家的作用。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竞赛方式,鼓励采用网上评审和网上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
4、地方竞赛总体竞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竞赛环节的相关评审材料应存档备查。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地方竞赛奖项,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未举办地方性竞赛的省份参赛企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安排其参加综合性竞赛,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协商参加地方性相关竞赛的企业除外部门。
当地比赛时间:2020年8月至9月
(三)入围建议。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当地大赛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向各赛区分配全国赛名额。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地方竞赛结果评选出入围企业。成长组入围企业须在推荐时取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号。成长组内未获得编号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大赛。
2、省科技管理部门对全国大赛入围企业进行书面推荐,并完成网上推荐操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或网上推荐的企业,将不予入围全国大赛。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入围全国大赛的企业和项目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大赛,未通过公示的企业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推荐截止日期:2020 年 9 月 18 日
五、专业竞赛工作方向
专业赛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以专题赛事形式举办,并在网上进行。专业竞赛组织方案和服务政策在竞赛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大赛。充分发挥竞赛平台作用,通过公开竞争和评选,认定和选拔一批疫情防控先进科技成果和优秀科技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本次专业比赛于2月份优先启动并完成。
(二)大中小企业融合专业竞赛。充分发挥知名龙头骨干企业的主体作用,聚焦与大企业相关的细分行业,与优秀参会企业共同打造资源共享、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系统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创业。
(三)产业技术创新专业大赛。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力和潜力,选择重点热点细分领域,突出关键技术方向,运用市场机制,聚集探索一批高水平创新项目,推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竞赛。面向国家或省重点科技计划,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产业化融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展示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科技项目新的市场价值,推动形成社会资本参与支撑科技项目产业化的机制。
(五)技术集成专业竞赛。面向民防双向应用技术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团队,发现和培育符合国家需求的技术集成创新新生力量,构建技术集成交流合作网络平台,以市场机制驱动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资源整合。
六、全国赛比赛安排
(一)全国半决赛。
1、全国复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组。节约、环境保护等,并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匹配。
2、全国半决赛将举行,初创组约400家企业,成长组约1100家企业。
3、全国复赛后,将按分组评选出约600家优秀企业和约30家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
全国复赛比赛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二)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现场评分”的评选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全国总决赛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比赛向观众开放,并将通过相关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2、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初创企业组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成长型企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姓名。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20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七、服务政策
(1)优先推荐国家级投资基金,如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等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资助。
(二)竞赛参与银行将择优提供贷款和信贷支持。
(三)推荐最佳人选参加“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项目选拔及相关展览、交流。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科技创新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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